香港文件,內地使用,必須公証

由於中國內地與香港的制度不同,特別是香港政府發出的各類官方文件,與內地簽發的不同,為了防偽防假,香港文件要用於內地,需經中國司法部委任的中國委托公証人,辦理公證加上轉遞,否則無效。

因此,在香港發出的文件,要在內地使用,必須公証,即是:「香港文件、用於內地」。公証必須找中國委托公証人簽章,否則無效。